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,自111/6/20起「18歲以上新冠肺炎疫苗須打滿3劑,若未打滿第3劑請提供出發前48小時快篩或PCR陰性證明」,「12歲以上未滿18歲須打2劑」始得參加旅遊行程,「未滿12歲不能打疫苗者不在此限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