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消息     最新消息 注 颱風來襲相關處理辦法 注
◎ 注 颱風來襲相關處理辦法 注

【天候不佳】
旅遊日期如遇天候不佳,旅客可考慮提前更改出發日期,但以一次為限,第二次更改日期需為人事行政局公告停班停課,或提供不可抗力因素之官方證明文件。
改期請至少於出發前3個工作天與客服人員完成確認;如於出發前3天變更日期,依各飯店民宿規定不同,可能會收取額外的修改費用。


【發佈海上/陸上颱風警報】
人事行政局若未公告停班停課,依原訂行程出發,如欲取消行程,依《國內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書》規定,收取對應手續費。


【各縣市停止上班上課】
1.人事行政局若發佈南投縣、台中市或旅客加購之出發地縣市停班停課(擇一地即符合),統聯愛旅遊將全額退費;或協助旅客延後出發日期,因日期不同產生之價差,多退少補辦理之。
2.若僅有台北桃園發佈停班停課,由其它地區出發者將照常發車,以訂單上的出發地為準
3.倘公告停班停課時,旅客已於去程客運車上,統聯愛旅遊仍全額退費,並提供當天返回出發地之車票(恕車票無法折現)。
4.行程第二天遇人事行政局公告南投縣停班停課,統聯愛旅遊將以安全為優先考量,載送旅客返回或提供延後返回之必要協助。


【取消行程手續費】
訂購後取消行程,將依《國內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書》規定,收取手續費如下:
1.通知於出發日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到達者,收取旅遊費用10%。
2.通知於出發日前第十一日至第二十日以內到達者,收取旅遊費用20%。
3.通知於出發日前第四日至第十日以內到達者,收取旅遊費用30%。
4.通知於出發日前一日至第三日以內到達者,收取旅遊費用70%。
5.通知於出發當日以後到達者,收取旅遊費用全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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