竹山紫南宮x白沙屯拱天宮1日輕旅行

團號:ZNK05  
  • 旅遊城市:
  • 南投縣
  • 集合時間:
  • - 北部共2站可出發

售價表

  • 大人
  • 小孩佔床
  • 小孩不佔床
  • 嬰兒
  • 一日遊
  • $650
  • --
  • --
  • $200

售價及出團日

行程特色


竹山紫南宮(約停留1h20m)

全台人氣最強的財神廟!只要信眾擲出「聖茭」即可向土地公借發財金,除此之外信眾求財求平安的靈驗事蹟族繁不及備載,廟內的金雞母也是紫南宮的招牌,想擁有好運的信眾別忘了好好摸一摸金雞,各個部位都代表不同的好運,讓你一年都順遂!

紫南宮借發財金 想求金的民眾記得先向土地公、土地婆、石頭公焚香祈福之後,再到最裡頭找土地公、土地婆擲筊借 發財金,流程如下:
◆添隨意香銀,焚香祈福後,取筊向土地公、土地婆、石頭公告知姓名、住處及心中願望,然後擲筊。
◆第一次擲得聖筊者,可求金600元。
◆第二次才擲得聖筊者,可求金500元,第三次400元,以此類推,最多擲筊六次。 (如果都沒擲到就要下次再來或是換求祈福金雞)
◆求金如願者,可到一旁服務中心拿取求金單,填寫個人資料與求金金額,出示個人證件(有照片)領取。
◆拿到發財金後至土地公爐繞3圈,向土地公道謝。

摸金雞祈福順口溜:
「摸雞嘴,乎你大富貴」;「摸雞胸,乎你家和萬事興」;「摸翅股,乎你娶好某」;「摸雞尾,乎你賺家伙」;「摸尻川斗,乎你才高八斗」;「摸尻川空,乎你嫁好尪」;「金雞蛋,乎你賺大錢」;「金雞摸透透,福運攏總到」
。

台中糕餅伴手禮百年老店-一福堂菓子舖(約停留30m)

堅持選用最上等材料,靠著祖傳的好手藝和不偷工減料的古早味作餅原則,代代秉持著製作道地的「老台中風味名產」為旨,為每位到訪台中的旅客,多加一份甜蜜的回憶。

必買推薦:檸檬餅、菠蘿蛋黃酥、太陽餅、珍珠奶茶太陽餅、鳳梨酥、各式Q餅、奶黃小月餅、乳酪芋泥堡、栗子燒、芋頭酥、牛軋糖、香妃酥。

圖片來源:一福堂 FB

白沙屯拱天宮(約停留1h20m)

白沙屯拱天宮建於清同治二年(1863年),主祀天上聖母(媽祖),是苗栗通霄地區重要的信仰中心,當地人稱「白沙屯媽」。廟宇建築金碧輝煌、雕樑畫棟,香火鼎盛。與台灣其他媽祖廟不同的是,拱天宮每年舉行的白沙屯媽祖徒步進香活動已持續超過百年,路程數百公里且無預定路線,被列為國家重要民俗文化資產,吸引大批信徒與遊客慕名參與,成為全台知名的宗教文化盛事。。

推薦美食:欣記豬血糕、阿然滷味、勇心豆花、法國麵包、韓國煎餅、菱角酥、廟口蚵嗲、古阿姨小吃店、一口酥臭豆腐、亘小妹家族香腸、古早味自做手工粉圓、蕃滾地瓜球、白沙屯泡菜蘿蔔糕、白沙屯林家蛋塔桂圓蛋糕、阿滿小吃部…等。

圖片來源: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、白沙屯拱天宮FB

早餐:自理

午餐:自理

晚餐:自理

住宿:X

集合時間: 07:00 台北轉運站一樓服務台

地址:台北市大同區市民大道一段209號 (台北地下街Y1出口、中山地下街R1出口)

集合時間:07:25 統聯三重重陽站

地址:新北市三重區重陽路四段91號

旅客須知

1.滿10人同行1人免費(一次報名10位成人只要付9位成人費用,2歲以下不參與此活動)。

2.紫南宮求發財金需出示身分證登記(請務必攜帶)。

3.每車須達20人以上才可成團(歡迎公司行號、學校團體報名),出發前5天會通知是否成團。

4.本公司定期旅行團為團進團出,請於規定時間內準時集合找領隊或司機報到(領隊著統聯愛旅遊綠色背心),行程中如旅客因個人因素私自脫 隊或集合不到,本公司不予退費。

5.為確保旅客安全超過75歲以上需一位年滿20歲成人陪同。

6.為確保其他旅客權益車上嚴禁唱歌、攜帶寵物。

7.旅遊行程因狀況不同,本公司保有先後次序調動權。

費用包含

1.遊覽車接送。

2.250萬旅行業責任意外險,附加20萬意外醫療險。

3.礦泉水乙瓶。

費用不包含

1.個人因素產生之消費。

2.其他行程表上未註明之各項開銷。

其它上車地點

  • 出發城市
  • 上車地點(去程)
  • 出發時間
  • 下車城市
  • 下車地點(回程)
  • 價差設定
  • 備註
  • 台北市
  • 台北轉運站一樓服務台
  • 07:00
  • 台北市
  • 台北轉運站
  • 不加價
  • (平日)650元 (假日)750元
  • 新北市
  • 三重重陽站
  • 07:25
  • 新北市
  • 三重重陽站
  • 不加價
  • (平日)650元 (假日)750元

其他說明

  • 注意事項

    1.如擔心身體不適,請自備個人隨身藥品:如暈車藥、止痛藥、腸胃藥、防蚊蟲液等。
    2.本商品經訂購付款後,視同雙方同意簽署《國內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》,敬請旅客先行詳閱該契約書內容,如要取消或延期,所衍生之費用需自行負責。
    3.訂購付款後取消行程,將依《國內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書》第十一條「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」辦理:
    1、通知於出發日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10%。
    2、通知於出發日前第十一日至第二十日以內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20%。
    3、通知於出發日前第四日至第十日以內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30%。
    4、通知於出發日前一日至第三日以內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70%。
    5、通知於出發當日以後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100%。

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