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溪迎富送窮廟(約停留1h10m)
台灣唯一承襲漢唐迎富送窮傳統科儀的特色財神廟。最著名的是標榜「先送窮、後迎富」的獨特參拜儀式,以及讓信眾手持六色聖杯在全台唯一的「元寶金殿」祈求發財金,是台灣非常具有話題性且靈驗的求財景點。
圖片來源:大溪迎富送窮廟FB
「送窮迎富」參拜 7 步驟流程如下:
◆建議至服務台購買一份「補財庫金紙(迎富送窮金)」。
1.龍門進、石路行:從面向廟宇右側的「蒼龍入招財門」進入。腳下踩著石頭路,象徵跨越人生坎坷與阻礙。
2.元寶轉運池淨身:在廟前轉運池舀水沖洗元寶。
雙手觸摸元寶後,依序點向自己的眉心、人中、胸口、左肩、右肩。默念:「沾沾財氣、除除穢氣、淨口淨心、謝天謝地。
3.敬稟眾神:手持 6 炷香,第一站先拜天公(玉皇上帝),再依據廟內動線依序參拜五路財神、濟公禪師等眾神明。
4.濟公禪師「送窮氣」:這是最關鍵的步驟!
先領取桌上的「蒲扇」,朝自己身上輕搧,象徵搧除累積的晦氣與不順。
接著填寫「送窮咒文」並按上自己的手印,在神前誦讀一遍。
5.六色聖杯「求招財金」:在元寶金殿前,雙手捧起特殊的「六色聖杯」(代表東、南、西、北、中五路財神與天公祖)。
向神明稟報姓名、生日與祈求願望後擲筊:
a擲出 1 杯聖杯:可獲得 1 袋 58 元發財紅包。
b每多 1 杯累計一袋(如 2 杯拿 2 袋),最高擲出 5 杯可獲得 588 元大紅包。
c若幸運擲出 6 杯全開(聖杯):除了 588 元紅包,廟方還會額外致贈一面純金打造的金牌。
6.送窮船爐化咒文:走到外頭的金爐,將剛才念過的「送窮咒文」用廟內油燈點燃,投入「送窮船爐」中化掉,代表正式送走貧窮。
7.走聖杯大道接財氣:辦理完發財金借貸或還願後,必須順著開光加持過的「彩色聖杯大道(虎門)」踏步離開,代表滿載財氣與福氣返家。
圖片來源:大溪迎富送窮廟官網
大溪韭菜花海(約停留1h)
台灣北部最具代表性的秋季花海盛事,每年9月浪漫登場。大溪區作為北台灣最大的韭菜產區,大漢溪沿岸栽種面積超過 96 公頃。
當韭菜花盛開時,整片田野會覆蓋上一層如雪般潔白的小碎花,因此被浪漫地譽為「九月雪」。
◆因氣候因素實際花況依當日為準。
圖片來源: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
大溪老街(午餐自理)(約停留1h30m)
台灣最具代表性的歷史街區之一,清代曾是繁華的大漢溪渡船頭,留下了融合日治時期巴洛克風格與閩南傳統意象的華麗牌樓建築。
大溪老街不僅是老建築的聚集地,更是全台聞名的「豆干之鄉」與木藝文化重鎮。
推薦美食:老阿伯現滷豆干、乾麵居、賴媽媽豆花店、大溪香腸哥、賴祖傳豆花、林家老川味牛肉麵、大溪小鎮豆花、黃大目豆干、陳媽媽月光餅、合珍香餅行、正豐米麩、游記百年油飯、達摩麵店、陳師兄素肉圓、阿嬤小吃店、里長嬤碗粿、110布丁蛋糕、李師傅功夫麥餅...等。
圖片來源: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
雅聞魅力博覽館(約停留1h)
雅聞生技旗下所打造的全台第一座觀光工廠,也是一座融合化妝品與調整型內衣的綜合生產園區。園區結合了綠意景致、互動體驗與平價美容產品熱銷的芬多精皂、保養品與調整型內衣...等。
| 早餐:自理 | 午餐:自理 | 晚餐:自理 | 住宿:X |
集合時間: 08:10 台北轉運站一樓服務台
地址:台北市大同區市民大道一段209號 (台北地下街Y1出口、中山地下街R1出口)
集合時間:08:30 統聯三重重陽站
地址:新北市三重區重陽路四段91號
旅客須知
1.滿10人同行1人免費(一次報名10位成人只要付9位成人費用,2歲以下不參與此活動)。
2.大溪迎富送窮廟擲筊發財金需出示身分證登記(請務必攜帶)。
3.每車須達20人以上才可成團(歡迎公司行號、學校團體報名),出發前5天會通知是否成團。
4.本公司定期旅行團為團進團出,請於規定時間內準時集合找領隊或司機報到(領隊著統聯愛旅遊綠色背心),行程中如旅客因個人因素私自脫 隊或集合不到,本公司不予退費。
5.為確保旅客安全超過75歲以上需一位年滿20歲成人陪同。
6.為確保其他旅客權益車上嚴禁唱歌、攜帶寵物。
7.旅遊行程因狀況不同,本公司保有先後次序調動權。
費用包含
1.遊覽車接送。
2.250萬旅行業責任意外險,附加20萬意外醫療險。
3.礦泉水乙瓶。
費用不包含
1.個人因素產生之消費。
2.其他行程表上未註明之各項開銷。
1.如擔心身體不適,請自備個人隨身藥品:如暈車藥、止痛藥、腸胃藥、防蚊蟲液等。
2.本商品經訂購付款後,視同雙方同意簽署《國內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》,敬請旅客先行詳閱該契約書內容,如要取消或延期,所衍生之費用需自行負責。
3.訂購付款後取消行程,將依《國內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書》第十一條「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」辦理:
1、通知於出發日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10%。
2、通知於出發日前第十一日至第二十日以內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20%。
3、通知於出發日前第四日至第十日以內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30%。
4、通知於出發日前一日至第三日以內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70%。
5、通知於出發當日以後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100%。